四川省的育儿假主要的内容是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有多个未满三周岁子女的夫妻,每年只能分别累计享受十天育儿假,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并且不同的地区比如成都、绵阳等地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四川育儿假实施细则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现就《条例》实施过程中“育儿假”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
- “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 “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
- 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条例》实施后正在休产假的夫妻,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有多个未满三周岁子女的夫妻,每年只能分别累计享受十天育儿假;
- 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总的来说,四川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对育儿假和生育登记等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如需更多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
四川各地育儿假政策
- 成都:四川自贡的男职工与用人单位与协商一致的,可以将陪产假与育儿假连在一起休,顺序是先休陪产假再休育儿假,也可以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分段休息;
- 攀枝花:在四川攀枝花只要子女未满3周岁,且距离满3周岁的时间大于10天的,则员工均有权享有在该未满3周岁期间休10天育儿假的权利;
- 泸州:四川泸州用人单位应该保持员工享受足额的育儿假休假天数,也就是说不应该以该员工子女临近或不满1年便满3周岁为由对该育儿假进行相应天数的折抵;
- 德阳:四川德阳已生育子女的,可依法向单位申请育儿假,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等,但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没有享受育儿假的权利;
- 绵阳:四川绵阳育儿假休假时间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一共可以享受四次育儿假,最后一次须在子女满36个月(含)内休完,,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
在四川如果要休育儿假,需要提前一个月跟用人单位申请,以便安排工作,另外大家要知道的是育儿假是只有工作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妻才能享受的,为满足该条件则无法享受。
各省/市育儿假新规定
作为近年来我国新增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育儿假的意义重大,早在2022年,全国各地就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不同的省市的相关政策是不一样的,下面是具体的内容分享。
各地政策不尽相同,有些地区,育儿假天数按三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假设当地的育儿假天数是五个工作日,那么,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每个孩子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而在有些地区,比如江西、湖北等地,则不以小孩数量累计增加育儿假,仍执行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