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产假是188天而非208天,产假188天主要包括98天顺产产假+60天生育假+1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并且如果产妇遇上难产、剖腹产或者生育多胞胎的情况还能够分别增加15天的假期,如果孕妇怀孕未满4个月流程也能休产假15天,如果孕妇怀孕满4个月流产可以休产假42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另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综合产假也就是188天,并非网传的208天。
因此,188天产假主要包括98天顺产产假+60天生育假+1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另外如果难产的,再增加产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加产假15天。
1、产假是否包含节假日?
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比如端午节和五一劳动节这些是算在产假里面的,如果产假遇上法定节假日是不延长的哟!
2、产假能分开休吗?
产假不能分开休,应该连续一次性休完。
3、怀孕流产,有产假吗?
孕期流产的女职工,也享有休产假的权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怀孕7个月,被安排加班合理吗?
不合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5、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因此,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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