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官方公布的产假并非188天而是158天,计算的方法是基础产假98天加上地方性产假60天,其中如果产妇在生产的途中出现剖腹产、难产以及多胞胎生育的情况还可以分别各加15天假期,并且在产假期间能够享受生育保险,领取生产补助金,为新生儿家庭缓解压力。
根据当前官方数据显示,贵州产假并非是188天,而是158天,正常情况下158天(98天+60天),有难产、剖腹产、生育多胞胎等可根据不同情况在158天的基础上再增加额外的产假天数,具体规定如下:
在贵州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至分娩前已满12个月(不含分娩当月),且至申领生育补助时亦连续缴费未断保的,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并且享受生育补助金,原则上,申领生育补助需在分娩后12个月内(含12个月)。
生育补助金发放标准为:贵州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30天×98天,贵州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按照新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后,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生育医疗待遇和在职职工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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