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育政策相对来说是比较完善的,哺乳假期与国家法定的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就是在孩子一周岁之间宝妈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每天选择一个小时的时间带孩子,黑龙江的不同地区对于该假期的具体规定有细微的差别,如牡丹江的体弱儿家庭可以延长哺乳假期,哈尔滨的哺乳往返途中时间也被算作劳动时间。
黑龙江哺乳假期和国家规定的时间是一样的,总共有一年,也就是365天,这一年内女性都是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去选择要不要休息一小时的,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在家带孩子的,也可以申请6个月的哺乳假,因此具体有多久是根据个人情况而定的。
享受哺乳假的女性,每天有至少1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工作强度比较大,公司应该酌情减少女性职工的任务,而不得要求她们加班完成工作,否则就属于是违反法律,女职工有权拒绝这种行为。
国家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帮助有需要的女性职工合法享受产后的哺乳假,让她们每天能够有充足时间去哺乳,而黑龙江省也有出台《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让各大城市,有需要申请哺乳假的女性,能够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以下则是黑龙江各个地区哺乳假政策的最新规定:
哺乳假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女性提供的假期,从孩子出生之后到满一周岁为止,女性每天都能够享受上午和下午各办个小时的哺乳假,不管是哪个省份以及城市都是需要遵守的,但是一些详细的规定各地区是不同的,下面是详细介绍: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内蒙古 | 广西 | 西藏 | 宁夏 |
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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