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若孕妇已缴纳社保费用一年以下,都是可以享受到产检费用报销的,但对于只缴纳了医保的准妈妈来说,只能对门诊产生的一些费用进行报销,除此之外不同地区关于生育报销的相关规定还有所不同,比如海口以及三亚等地的报销标准就会有所差别,但是这些地方报销的大致流程是一样的。
海南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后1年内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就能对产检和分娩所产生的部分费用进行报销,下面是报销流程分享。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衔接政策开始执行,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一样,参保就能享受待遇,外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省并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从业人员也是能够享受生育保险,但是不同地区产检费用报销的标准有所不同,在报销前比较好提前了解当地的报销政策。
1、海口
海口市按参保人的孕周来计算产检费用支付月数,简单来说就是妊娠期是多少个月,每个月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特别是在海南妇幼分娩的女性,补助由比较高500元调整到1000元。
2、三亚
海南三亚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后,由分娩定点医院按月定额结算标准支付,和住院费用一起结算。
3、儋州
儋州市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4、文昌
文昌生育保险报销的额度主要是由生育医疗费补贴的额度和生育生活津贴的额度共同构成的,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的额度由职工的生产方式决定,生育医疗费补贴的额度的则由职工的妊娠期决定,比较高的生育医疗费补贴额度为3000元。
5、万宁
万宁市如果顺产,就直接报一千块左右,如果是剖腹产,那就报两千左右,也可以根据具体费用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在百分之七八十左右。
为响应国家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进一步强化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功能,我国各地都制定了一系类的生育补贴,而下面汇总了一些城市的产检补贴标准,可以参考: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广州 | 深圳 | 郑州 | 苏州 | 福州 |
石家庄 | 杭州 | 武汉 | 长沙 | 合肥 |
南京 | 沈阳 | 长春 | 哈尔滨 | 南昌 |
济南 | 太原 | 南宁 | 昆明 | 兰州 |
青岛 | 贵阳 | 太原 | 西安 | 海口 |
厦门 | 西宁 | 珠海 | 乌鲁木齐 | 银川 |
拉萨 | 呼和浩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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