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的育儿假时间是每年10天,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享受的待遇福利不变,从2021年11月25日开始执行,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或配偶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批准。
为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孩子妈妈们休产假,孩子爸爸们可以休15天护理假,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浙江省的育儿假政策是从2021年11月25日开始执行的。这一政策规定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即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育儿假是一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制度。它旨在帮助父母们更好地照顾自己的孩子,并平衡工作与家庭生活之间的关系,下面就是各个城市的育儿假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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