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省的产假天数是158天,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产假158天,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陪产假、育儿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山东省关于产假的最新规定是,女方能享受158天的产假,因为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增加了60天的产假,并且山东省也有陪产假,男方的陪产假是7天,在产假和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应受到任何影响。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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