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的新生儿如果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加了医疗保险,那么从出生开始的所有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参保人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者就诊的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还有就诊时所花费的资金也是报销比例的重大决定因素,一般5000元以下部分三级医疗机构报销20%,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15%。
青岛市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居民提供了广泛的医疗保障,包括对于婴儿的医疗费用报销,根据相关条例来看,享受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婴儿除门诊药品外,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较高,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而具体比例如下:
新生儿,如果在出生3个月内就办理好医保卡,还能报销其出生时的住院费用,而且后期成长过程中看病、住院等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不同城市报销比例不同,具体可以看下表: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广州 | 深圳 | 郑州 | 苏州 | 福州 |
石家庄 | 杭州 | 武汉 | 长沙 | 合肥 |
南京 | 沈阳 | 长春 | 哈尔滨 | 南昌 |
济南 | 太原 | 南宁 | 昆明 | 兰州 |
青岛 | 贵阳 | 西安 | 海口 | 厦门 |
西宁 | 珠海 | 乌鲁木齐 | 银川 | 拉萨 |
呼和浩特 | 大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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