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的生育政策来看,在子女三周岁之前,父母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十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在实际执行中,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进行叠加,夫妻双方在子女每周岁内享受育儿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周岁使用,下面有关于这10天假期的计算方法介绍。
辽宁省育儿假规定新增10天育儿假。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
加大对婴幼儿家庭照护的支持力度,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产妇配偶享有护理假20日,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辽宁省每年10天的育儿假是根据子女出生之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这一规定旨在支持家庭育儿,确保父母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和照顾年幼的孩子。育儿假的计算周期按照自然年进行,即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每年均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且这一假期不因子女数量的增加而叠加享受。
此外,育儿假可以参照年假的方式,非一次性请假,额度内可多次请假,但必须在当年内使用,不可结转到下一年。对于新入职的员工,育儿假的计算方式参照年假计算方式,按照入职日至12月31日的【当年剩余天数】除以【当年天数365/366】得出的数值再×10,向下取整数值,无需四舍五入。
作为近年来我国新增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育儿假的意义重大,早在2022年,全国各地就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不同的省市的相关政策是不一样的,下面是具体的内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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