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有许多投保了生育保险的孕妇,会因为个人或工作原因导致在异地生产,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进行异地报销的,但是需要提交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当地医院资质说明以及医院诊断证明等,只要备好相关材料在社保局进行申请是可以依法报销的,只要有医院本身的相应证明,至于报销比例和正常使用是一样的。
沈阳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已经纳入了沈阳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可先由本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之后由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下面是具体手续和流程等: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持医疗保险卡则需同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到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异地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单位经办员持办理资料至所属医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很多人可能参保地与自己生孩子的城市是不一样,从而不知道具体的报销政策,而且不同的地方实际报销规定存在差异,而下面针对不同城市报销进行了汇总,可以了解: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广州 | 深圳 | 郑州 | 苏州 | 福州 |
石家庄 | 杭州 | 武汉 | 长沙 | 合肥 |
南京 | 沈阳 | 长春 | 哈尔滨 | 南昌 |
济南 | 太原 | 南宁 | 昆明 | 兰州 |
青岛 | 贵阳 | 西安 | 海口 | 厦门 |
西宁 | 珠海 | 乌鲁木齐 | 银川 | 拉萨 |
呼和浩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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