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对于生育津贴的规定有了更新,很多人不清楚的天数也有了明确的回复,天津市的生育津贴基础天数是98天,对于满足条件的女职工会额外增加30天,并且会因为多胞胎以及难产的情况增加具体的产假天数,最高不超过158天。
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按日计算,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后,将发放职工的生育津贴。
基础生育津贴天数
对于2016年11月23日(含)以后生育婴儿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参保女职工,可在原本享受的98天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基础上,额外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因此,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女职工均可享受总计128天的生育津贴。
额外增加情况
关于产假与生育假
在天津,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和计算方式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津贴的天数、计算基数、发放方式等,以下是关于天津生育津贴的一些热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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