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产假是在98天的基础产假之上增加60天,也就是158天,这是顺产最基本的休息时间,包括了产前的休息假期,如果产妇出现剖腹产、难产以及生育多胞胎的情况,都会在158天的基础之上再增加15天,也就是173天,生育后产假天数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共同确定的。
湖北产假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总共也就是158天而并非网传的180天,这158天包括了产前假,另外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1、在武汉市,生二胎的产假是多少天?
根据武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计划政策内生育二胎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即可休二胎产假。二胎产假跟一胎产假基本相同,顺产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在湖北的女教师产假遇上寒暑假是否可以顺延?
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外,产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其他假期均没有“顺延”的规定。
3、湖北剖腹产是158天还是173天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居民顺产产假为158天,即在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上再增加60天;剖腹产产假为173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施行剖腹产增加的15天、省条例增加的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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