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省妇女生育假(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妇女,生育假(产假)均为188天,生育假(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产假的天数并非网传的218天,而是在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了90天,在全国范围内属于中等的水平。
为了减少现目前生育的压力,青海省适当的延长产假、陪产假,对没有妊娠成功的女性还会给予产假和补贴,但因为地方政策不一样,所以生育福利会有差异,以下整理2024青海各城市产假最新规定,可供参考。
1、西宁
现目前将青海西宁市的产假延长了90天,难产的还会增加30天的产假,如果生育的是生宝宝、三胞胎的话,多生育一个小宝宝就增加15天的产假,以此类推。
2、海东
青海海东市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有15-30天假期;怀孕满4个月至7个月以内流产的,42天假期;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90天假期,具体的看用人单位规定。
3、德令哈
德令哈市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日育儿假,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
4、格尔木
青海格尔木市的女职工在产期满后,如果宝宝未满1周岁,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妇女哺乳假,也就是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5、玉树
玉树市对于符合《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到目前为止,青海省产假天数并未延长至218天,网传218天产假属于谣言,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加上奖励的90天生育假,那青海省内依法生育三孩子的妈妈们享受到的产假就是188天,居全国中等水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奖励女方生育假90日;给予男方看护假15日,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日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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