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参保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发放,一般来说生育津贴与工资只能二选一,但是当职工的生育津贴低于工资标准的时候单位是有义务补上差额部分的工资的。
生育津贴和工资并非只能二选一,实际上,在特定条件下,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但一般情况下,如果女职工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则不能再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反之亦然,这主要取决于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不同性质和支付条件,首先,我们要明确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概念及支付条件:
在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取,这是因为它们都是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经济补助,具有相似的目的和功能。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女职工通常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领取。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但是在领取生育津贴的时候往往会遇见一系列问题,这里就为大家解答了生育津贴中的常见问题。
5、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只能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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