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要求来看,国内只要是符合生育计划的夫妻生育三胎,都是可以享受三胎福利的,除了一些生育补贴和奖励之外,在职女性也是可以享受产假的,而且不管是头婚,还是说再婚的重组家庭,只要是符合生育政策的,都是可以享受产假。不过具体的要看自己所在地的实际要求,因为不同区域产假天数和补贴是存在差异的。
再婚符合生育三胎的女性在分娩前后依然享有产假,因为产假只跟你是否生育有关系,和你生育第几胎并无联系,其实无论你是几婚,只要要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可以依法享受三胎政策奖励措施和产假的。
夫妻双方生育第三胎符合计生条例规定再生育的,就能够享受国家规定的所有产假福利待遇,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
也就是说,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相对于此前不能享受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女性而言,则是新增30天产假。
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是可以享受产假的,相关情况的认定可以基于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如果涉及到用人单位未履行有关规定而未支付相关待遇的,职工是可以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处理的。
待遇一:保胎假
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待遇二:产前假
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待遇三:产假
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待遇四:哺乳假
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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