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功能亢进(hyperthyroidism,简称甲亢)多见于女性,国外研究显示,2.1%~4.3%的不孕症女性患有临床或亚临床甲亢,且不孕症女性较正常女性甲亢的发生率高,提示甲亢与不孕症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性。所以,发现不孕症合并甲亢之后,建议进行正规的治疗,目前助孕前治疗建议是通过抗甲状腺药物、131I放射治疗、手术等方式来进行,妊娠期可应用抗甲状腺药物来进行控制。
由于甲亢会干扰女性的生殖生理功能,减少受孕机会,且妊娠后仍存在甲亢时发生不良结局的风险增高。因此,不孕症合并甲亢患者应在甲亢控制后再妊娠或行助孕治疗,有助于提高自然受孕及助孕治疗的成功率,改善妊娠结局。
助孕前甲亢的治疗最为关键,应依据最新的甲亢诊治国内外指南及共识。甲亢的治疗手段主要包括药物治疗、131I治疗及手术治疗。
1、抗甲状腺药物
抗甲状腺药物通过抑制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来减少甲状腺激素的合成。甲硫咪唑是一线药物,但由于其对胎儿有致畸性,对于有生育要求的女性来说,丙基硫氧嘧啶更为安全。用法:甲硫咪唑30~45mg/d,3次/d口服,建议停药12周后再进行备孕;丙基硫氧嘧啶300~450mg/d,3次/d口服。待甲亢症状消失,血清TT3、FT3或FT4、TT4降至正常范围后,停药或降至最小维持剂量,可考虑妊娠或助孕。
2、131I放射治疗
131I可破坏甲状腺细胞,使T4合成、释放减少,适用于药物治疗无效、中重度甲亢、甲亢手术后复发等患者。131I治疗后甲状腺功能减退(简称甲减)的发生比例较高,故发生甲减时应及时补充左旋甲状腺素(优甲乐)。此外,35岁以上女性卵巢储备功能显著下降,131I治疗对活产率也有显著影响。131I治疗前应确定未孕,有的指南建议接受131I治疗的女性至少6个月后方可尝试妊娠;另有指南则推荐131I治疗后女性至少间隔12个月才考虑妊娠或助孕。对于未生育女性,尤其是35岁以后的女性,应考虑131I对生育能力的潜在风险,并做好知情告知。
3、手术治疗
适用于甲亢药物治疗无效或复发的中重度患者,以及甲状腺肿大伴有压迫症状者、甲亢伴结节性甲状腺肿患者等,可酌情选择次全甲状腺切除术。手术治愈率较高,复发率低,但容易发生甲减,需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一旦发现甲减,需及时服用优甲乐,以免因甲减造成流产、胎儿神经系统发育障碍等。
4、其他治疗
Graves病与自身免疫异常有关,而维生素D在免疫系统中有重要作用,维生素D缺乏会增加Graves病的发病风险。因此,补充维生素D可能改善Graves病情,预防停药后复发。
不孕症合并甲亢患者经过上述助孕前治疗后,通过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发现绝大多数患者甲状腺功能可恢复正常,部分患者能恢复正常月经周期、排卵及受孕。
对于不能排卵的患者可采用氯米芬、来曲唑或小剂量Gn诱发排卵,监测卵泡发育及指导同房,可提高受孕率。对于有辅助生殖技术(ART)适应证的不孕症患者,应按照ART技术规范,选择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技术进行助孕治疗。
对于拟行IVF/ICSI助孕的不孕症合并甲状腺疾病的患者,应检测TSH、TPOAb/TgAb,若TSH<0.30mU/L,而FT3和FT4正常,可不予处理,直接行控制性卵巢刺激(COS);若FT3或FT4升高或降低,均应推迟COS,待甲状腺功能纠正后再行助孕治疗。
值得一提的是,甲状腺自身抗体可能对受精、胚胎质量有不利影响,为减轻这种影响,选择ICSI更佳。
妊娠对甲状腺功能有一定影响,有时会发生妊娠甲亢综合征;而甲亢同时也会对妊娠及胎儿发育产生影响。因此,不孕症合并甲亢患者妊娠后仍应重视监测甲状腺功能,一旦妊娠期甲亢确诊,应告知患者围产期可能存在的风险。
患者如选择继续妊娠,可应用抗甲状腺药物,妊娠早期首选丙基硫氧嘧啶,甲硫咪唑可作为二线用药;妊娠中、晚期优先选择甲硫咪唑,但由于抗甲状腺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应用最低的维持剂量控制甲亢。妊娠期不能选择131I治疗,并且原则上不宜手术治疗;若病情需要手术,则应在妊娠4~6个月期间施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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