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158天但是生育津贴98天,剩下60天的工资很多的宝妈不知道应该由谁发,其实应该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158天生育津贴98天剩下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在一些地区,法律规定的生育津贴只发放98天,如果当地的产假规定超过98天,剩余的天数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发放。
产假天数和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剩余工资的发放责任:在一些地区,如山西省,女职工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剩余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在其他地区,如果产假天数超过98天,剩余的天数工资也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例如,山西省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剩余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深圳市则规定,正常产假98天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但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标准的部分应支付给职工,低于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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