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版《中国药典》将妊娠禁忌中药分为禁用药、忌用药与慎用药三大类。禁用药大多是剧毒药,或药性比较剧烈,服用后可导致滑胎或死胎等影响的药;忌用药是指避免使用或最好不用的药物;慎用药则主要是指攻下药、温里药、行气药、活血祛瘀药中的部分药,没有毒性,但药性猛烈或“下行”容易损伤胎气。如201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收载了妊娠期孕妇慎用的单味药60种,忌用单味药2种,禁用单味药37种,总计99种。
证候禁忌就是由于药物的药性不同,其作用各有专长和一定的适用范围,因此,临床用药也就有所禁忌,重点要辨证用药。建议在服用前详细咨询执业医生或执业药师,尽可能做到辨病辨证用药,这样才能更地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尽可能避免药物的不良反应。以下是三类妊娠禁忌中药。
剧毒药物,或药性作用峻猛之品,或者堕胎作用较强的药物,在妊娠期处方中是应“绝对禁止”的。如丁公藤、三棱、干漆、土鳖虫、千金子、千金子霜、川乌、马钱子、马钱子粉、马兜铃、天仙子、天仙藤、巴豆、巴豆霜、水蛭、甘遂、朱砂、全蝎、红粉、芫花、两头尖、阿魏、京大戟、闹羊花、草乌、牵牛子、轻粉、洋金花、莪术、猪牙皂、商陆、斑蝥、雄黄、黑种草子、蜈蚣、罂粟壳、麝香。凡含有上述中药成分的中成药或中药汤剂在孕期都应避免服用。
其危害程度较“禁用”为次,这些药物的不良反应相对明确,用药后产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偏大,应尽量避免使用。若确实需要使用则应遵循“利大于弊”的原则进行临床评估。如大皂角、天山雪莲。
主要包括慎用药则主要是指攻下药、温里药、行气药、活血祛瘀药、清热解毒药等其中的部分药。诸如人工牛黄、三七、大黄、川牛膝、制川乌、小驳骨、飞扬草、王不留行、天花粉、天南星、制天南星、天然冰片、木鳖子、牛黄、牛膝、片姜黄、艾片(左旋龙脑)、白附子、玄明粉、西红花、肉桂、华山参、冰片(合成龙脑)、红花、芦荟、苏木、牡丹皮、体外培育牛黄、皂矾、没药、附子、苦楝皮、郁李仁、虎杖、金铁锁、乳香、卷柏、制草乌、草乌叶、枳壳、枳实、禹州漏芦、禹余粮、急性子、穿山甲、桂枝、桃仁、凌霄花、益母草、通草、黄蜀葵花、常山、硫磺、番泻叶、蒲黄、漏芦、代赭石、薏苡仁、瞿麦、蟾蜍等,此类药物或含有这些药材的中成药和方剂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谨慎使用,非必要不使用。如果发现妊娠,非病情需要,尽可能避免使用,如天花粉,虽为慎用药,妊娠后严禁使用。如果出现临床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及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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