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上班期间做产检并不算做请假,同时也不算产假、事假和病假,因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进行产检的时间应当算作劳动时间,而不是请假时间,也是有相应报酬的。
在上班期间进行产检不算作请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所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这意味着,在进行产检的时间里,女职工仍然被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并且不得因此扣除工资或全勤,因此,如果女职工在上班期间进行产检,这并不构成请假,而是被视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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